当前位置:首页→ 义务普法-义务普法

没有借条的欠款,我应如何追还呢

     我想向你咨询一下,我借给朋友9千多元钱,当时是通过汇款方式汇到他卡上的,也没有叫他写借条,以前都是手机联系的,现在他停机,我又找不到他,不过我有他家的电话.我想问一下,可不可通过法律起诉他用汇款单能不能做为证据?找不到他我该怎么办,可不可一让他家人替还?


     汇款单可作为证据,但证明力不强.找不到借款本人可以在起诉时通过法院公告.不可以让他家人替还,除非你能证明这笔线用于他家庭的共同开支.作为家庭共同债务.如果你朋友结婚了,可以连他妻子一起列为被告.

    建议由律师协助你来操作整个过程。联系人:张律师.13978898474 
    温馨提示:以上解答内容仅供您参考,欲获法律意见请联系本站律师。

日期:2009-3-1

说明:来稿请在首页处点击“新闻来稿”。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推荐文章
最新文章
钦州汽车总站发车时刻表
广西新闻网 红豆社区 新华网 定西信息网 玉林都市网 桂平在线 国际在线 中国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经济网 中青网 新浪 搜狐 网易 TOM 腾讯 中华新闻传媒网 钦州西南之窗 浦北天天网 钦州360网 广西专业法律网 灵山人民网 广西精选导航 钦州同城信息

Copyright 2003-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钦州港信息网 版权所有
本站内容来自互联网,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站长联系
【钦州网友Q群】66866149 Q我吧 mail:398193988@qq.com 备案号:桂ICP备08003285号